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前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小微企業迅速發展,在增加收入、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稅務部門也相應出臺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為了幫助小微企業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對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如果需要,納稅人還可以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電話咨詢。
一、稅費優惠政策
(一)增值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額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2.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黑龍江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
(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二)企業所得稅
3.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
【享受主體】
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
【辦理流程】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三)個人所得稅
1.個體工商戶普惠性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
【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
【辦理流程】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四)資源稅
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50%資源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資源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五)城市維護建設稅
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50%城市維護建設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城市維護建設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六)房產稅
6.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50%房產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房產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7.困難行業企業房產稅階段性減免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自用房產,免征2020年3月至12月屬期的房產稅。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將房產出租給個體工商戶,并在疫情期間免收一個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間,對免收租金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政策依據】
(1)《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黑財辦〔2020〕9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困難行業企業階段性稅收減免政策兌現指南〉的公告》(2020年第6號)
(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具體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0〕11號)
【辦理流程】
實行“以申報代申請”的辦理方式,由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政策、自行申報享受優惠。
(七)印花稅
8.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50%印花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印花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八)城鎮土地使用稅
9.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50%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10.困難行業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階段性減免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自用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12月屬期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將土地出租給個體工商戶,并在疫情期間免收一個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間,對免收租金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政策依據】
(1)《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黑財辦〔2020〕9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困難行業企業階段性稅收減免政策兌現指南〉的公告》(2020年第6號)
(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具體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0〕11號)
【辦理流程】
實行“以申報代申請”的辦理方式,由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政策、自行申報享受優惠。
(九)耕地占用稅
1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50%耕地占用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耕地占用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稅額,通過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十)社會保險費
12.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享受主體】
各類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對應屬期內各類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政策依據】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統計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黑人社發〔2020〕6號)、《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統計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20〕24號)
【辦理流程】省人社廳會同省統計局、省稅務局依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和《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 號)確定的名單開展企業劃型,劃定類型為中小微的企業自動享受減免政策,不需企業申請。
(十一)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減征優惠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減征50%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財規審〔2019〕1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費額,通過納稅(費)申報享受稅(費)收優惠。
(十二)文化事業建設費
1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廣告服務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費額,通過納稅(費)申報享受稅(費)收優惠。
(十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5.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享受主體】
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
【優惠內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政策依據】
《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
【辦理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并自行計算減免費額,通過納稅(費)申報享受稅(費)收優惠。